来源:陆丰人大 2021-03-22 字体:大 | 中 | 小
具体要求:接待→梳理→分类→督办→反馈→存档
一、接待要求: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时间,地点要提前3天告知选民。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待人,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接待记录。
二、梳理要求:
接待结束后,人大代表联络室和人大代表要及时对选民反映的建议、意见进行分析、梳理,对合理不合法或现实条件办不到的事,要及时对选民做好解释;对经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填写《市、镇人大闭会期间的建议、意见表》,填写必须一事一表,条条意见要做到责任落实。
三、分类要求:
对市、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意见和建议,要根据内容,按村(社区),镇和市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分类。
四、送达要求:
选民和群众反映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由人大代表联络室交镇人大办公室。涉及到镇、村(社区)的建议、意见向镇、
村(社区)进行交办;涉及市有关职能部门的交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商请相关工委转达;
五、督办要求:
人大代表联络室和人大代表要按照分工责任进行督办,以本着对选民负责的态度,发扬钉子精神,锲而不舍,促使职能部门及时解决。
六、反馈要求:
对选民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选民的建议、意见尽可能书面答复,可以口头答复或电话答复的,必须在接待表上做好记录,写明答复的时间、形式、群众满意与否。
七、存档要求: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记录表,有关部门的回复及处理结果等资料都要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存放于镇人大代表联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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