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陆丰人大 2021-03-18 字体:大 | 中 | 小
一、联系方式:(1)人大代表分片联系选民,也可以聘请联络员协助联系选民;(2)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亦可按工作性质对口联系选民(选举单位)。
二、联系方法:(1)采取走访等专访形式进行,直接深入到代表工作单位或家庭进行联系,了解情况。解答问题;(2)采取召开选民座谈会、接访日等预约接访形式、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定期或不定期采用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同选民交流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4)向选民(选举单位)述职,汇报履行代表职务情况,自觉接受选民(选举单位)监督。
三、工作反馈:(1)代表个人在走访、接访等形式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选民意见和建议,一方面报联络站备案处理,另一方面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形式向有关方面提交;(2)联络站在接待日、选民座谈会、视察调研等集体活动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选民意见和建议,由联络站研究提交。(3)联络员收集到的社情民意、选民意见和建议,报联络站备案处理。
扫一扫分享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