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陆丰人大 2021-03-18 字体:大 | 中 | 小
一、接待时间:每月20日为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日(平时选民来访由联络员负责接待)。
二、接待地点:代表联络站。
三、接待人员:代表联络站内各级人大代表和联络员。
四、接待要求:
(1)联络站内的人大代表和联络员按年初排定的计划到日当班,每次代表接待日安排代表若干名、联络员1名。
(2)当班代表若到日不能当班,须事先请假,由联络站站长安排其他代表顶班。
(3)接待日接待时间为上午8:30至12时,接待人员要认真做好选民的接访工作。
(4)接待人要认真做好接待日相关记录,以便备案处理。
五、接访内容的处理: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连接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代表对来访群众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采取现场答疑解惑、直接联系有关单位或转交意见等方式处理来访者的要求和意见,但不直接解决选民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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