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来源:陆丰人大 2020-09-01 字体: | |

4月22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沈伟贤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俊初、陈俊中、杨少维、张家利、李秋河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义清,市监察委、市法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罗桂东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罗桂东同志辞去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决定推选黄海钦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郑镇鹏同志为陆丰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陆丰市审计局局长职务;林万枢同志为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武装同志为陆丰市林业局局长,免去其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连晓红同志为陆丰市审计局局长,免去其陆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陈建勋同志的陆丰市财政局局长职务。任命黄海钦、卓泽恩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罗桂东同志的陆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黄辉来同志的陆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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