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来源:陆丰人大 2020-09-01 字体: | |

3月16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沈伟贤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俊初、陈俊中、杨少维、张家利、李秋河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法院院长罗桂东、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变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和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汕尾市、陆丰市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沈伟贤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上级精神。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不骄不躁、持续发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二要围绕疫情防控,积极贡献人大力量。要全力助推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围绕省、汕尾市人大相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继续引导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为打好打赢防控防火“双防战”贡献更多人大力量。三要坚持统筹部署,更好推进全年工作。要加快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坚持提前谋划,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确保今年人大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会议审议了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任命郑小杭、邱路斌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展葵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汪永开、何松、陈满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陆丰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和《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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