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两会之声|钟晓琳:建议立法制定《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条例》

来源:南方+ 2025-02-26 字体: | |

2025年汕尾两会期间,各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汕尾市人大代表、国家级非遗项目正字戏汕尾市级代表性传承人钟晓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制定《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条例》,旨在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政府、社会、传承人等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稀有剧种传承保护机制,为汕尾市稀有剧种的传承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多样性、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汕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风格独特、丰富多彩,9项国家级、30项省级、75项市级非遗项目争奇斗艳,成就了其“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美誉。其中,正字戏、西秦戏、白字戏、陆丰皮影戏是海陆丰具有地方特色的稀有剧种,于2006年同时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化生态的变迁,汕尾市稀有剧种面临着传承人后继乏人、受众减少、市场萎缩等严峻挑战,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传承。

目前,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机制仍需不断完善,资金、人才、场地等方面的保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积极抢救古老剧本和古籍,加强戏剧传承人保护力度,推动汕尾市非遗文化保护和发展,擦亮革命老区文化品牌,亟待将现行市政府规章《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汕尾市稀有剧种传承保护条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年来,全国多地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加强对稀有剧种的保护力度,如《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泉州市传统戏曲保护条例》《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等,为汕尾市制定相关条例提供了有益借鉴。

采写:南方+记者 陈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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