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陆丰人大 2024-09-30 字体:大 | 中 | 小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高火君、刘升河辞去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9月30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高火君、刘升河的辞职请求,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高火君、刘升河辞去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扫一扫分享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