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陆丰人大 2024-09-30 字体:大 | 中 | 小
关于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24年9月30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陆丰市机构改革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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