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陆丰市融媒体中心 2024-04-12 字体:大 | 中 | 小
近日,汕尾市委、汕尾市政府批复同意《陆丰市机构改革方案》,陆丰市机构改革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4月10日,我市召开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汕尾市委工作要求,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进落实。市委书记陈伟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机构改革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任务要求,切实增强推进机构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陆丰实践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抓改革,健全完善加强党对重大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好把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加强科技、金融、数据、“三农”、老龄等重点领域机构职责优化调整,不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要围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要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推动乡镇一级真正能管事、能干事、能成事。要坚持科学规范从严管理,扎实推进精简人员编制、规范领导职数、优化议事协调机构,确保机构编制法定化、规范化。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全面稳妥推进、如期高质量完成。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机构改革风清气正。
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镇(街、场、星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委员,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等参会。
扫一扫分享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