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陆丰人大 2024-03-19 字体:大 | 中 | 小
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日 程
(2024年3月19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3月20日(星期三)
上午9时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市人民政府市长高火君作陆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陆丰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书面);
3.审查陆丰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预算草案(书面);
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薏菁作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钦作陆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英振作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表决《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8.表决《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9.表决《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
10.表决《2023年陆丰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下午3时 分团讨论
1.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候选项目、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2.酝酿大会选举、表决候选人人选名单;
3.根据选举办法的要求,推荐监票人员。
3月21日(星期四)
上午9时30分 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进行投票选举事项;
2.票决2024年陆丰市民生实事项目,测评2023年陆丰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
3.表决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
4.表决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决议草案;
5.举行大会闭幕式。
说明: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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