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陆丰人大 2021-01-26 字体:大 | 中 | 小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25日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至6日在陆城召开,2月4日代表报到和举行预备会议。
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陆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陆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陆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陆丰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批准陆丰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陆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票决2021年陆丰市民生实事项目,测评2020年陆丰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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