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汕尾日报 2022-08-27 字体:大 | 中 | 小
8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宁生率调研组到汕尾市开展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海丰县海城镇温厝村,中广核新能源公司陆丰碣石后湖海上风电集控中心、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城区品清湖等地考察,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我市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及地方立法工作情况,听取关于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意见建议。
黄宁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制定《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对于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做好条例修改完善工作。要扎实细致做好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科学严密设计制度规范,力求法规务实有效管用。要做好条例施行后的解读、宣传工作,确保群众看得懂、记得住,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黄宁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立法质效;优化选题有质量、调研有质量、听取意见有质量、审议有质量“四个有质量”以及把好政治关、利益关、不抵触关、表述规范关“四个审议关”的经验做法,形成“汕尾样板”。要用好“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立足地方实际,加强立法针对性,确保立务实管用之法。要在立法工作中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倾听原汁原味第一手基层代表意见,同时重视网上意见征集工作,发挥互联网在倾听人民呼声、汇聚人民智慧方面的作用,更好集思广益、凝心聚力。
市领导陈德忠、吴伟达、林军、李惠文、曾宏武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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