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2020-11-15 字体:大 | 中 | 小
今年前10月,广东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007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80多亿元
查处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2816人
广东公安展示查扣的枪支、弹药、刀具等。南方日报记者 张冠军 摄
今年1至10月,全省打掉涉黑组织5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91个,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007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80.51亿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28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0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74人……11月13日,广东省扫黑除恶办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314名目标逃犯已到案313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扫黑除恶办主任张庆宏介绍,在线索办理方面,各地各部门把线索核查工作作为回应群众诉求的重要抓手,全面深入开展核查工作,循线打击违法犯罪、深挖犯罪团伙。
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中央督导组重点交办和直接交办线索办结和初步办结率100%;全国扫黑办交我省省市两级直接核查的564条线索100%核查完结;对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的16批2483条线索核查完结率96.1%。各级线索核查工作人员及时向实名举报的群众反馈线索核查情况,受到群众好评。
案件办理方面,省扫黑除恶办挂牌督办215宗重点案件,对其中35宗实行领导包案。全省公检法部门持续推进“案件清结”工作,截至10月底,公安机关在侦涉黑组织存量案件侦查终结率、检察机关存量案件办结率均达100%;法院系统一审存量案件、二审存量案件审结率分别为99.68%、99.23%。
逃犯缉捕方面,全省公安机关以“铁网6”追逃行动为抓手推进涉黑涉恶逃犯缉捕工作,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我省智慧新警务“全网追逃”和一体化作战平台等科技手段,同时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加大教育劝投、悬赏力度,2名公安部A级通缉犯及公开悬赏的7名重点涉黑恶目标逃犯全部到案。
截至目前,我省314名目标逃犯到案313人,到案人数居全国首位,到案率99.7%,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
返还权属人合法财产4.7亿
“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是彻底扫除恶黑势力的关键。
张庆宏介绍,在打击“黑财”方面,省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广东省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试行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妥善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省法院开展“雷霆行动”,推动生效判决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工作。截至10月底,3月31日前生效判决财产刑,判决追缴、没收违法财产执行到位率分别为70.2%、87.2%。专项斗争以来各级法院依法返还权属人合法财产4.7亿元。
在惩治“保护伞”方面,省纪委监委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指定5名委领导包案督导全国扫黑办督办的4宗涉黑案件及省扫黑除恶办梳理出的6宗疑难复杂案件,10宗案件均深挖出“保护伞”。对各地“惩腐打伞”短板、漏洞进行集中梳理,通过电话提醒、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全覆盖约谈,推动“惩腐打伞”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10月底,“伞网清除”存量案件1117件,已办结1107件,办结率99.1%。
与此同时,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各级组织部门持续清理“三类人员”,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
今年1至10月,广东共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51个,其中涉黑涉恶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22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68人。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县级联审机制,强化后备队伍建设,全员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为纵深推进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有六方面变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力牵引,带动我省经济发展环境、党风政风、社会治安等方面发生了积极变化。
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
2018年、2019年,广东刑事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8.4%、8.8%;刑事立案总数同比分别下降8.1%、5%;命案发案同比分别下降8.1%、9.5%;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0.2%、15.2%。
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专项斗争以来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729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4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72人,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民生项目实施进一步顺畅
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
截至10月底,全省共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978个,其中因涉黑涉恶纳入整顿332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739人,已补配733人、占99.2%,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2020年以来广东扫黑除恶成绩单
■现场问答
广东公安撒下“四张追逃大网”
问:“逃犯清零”行动是全国扫黑办部署开展的“六清”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广东公安在目标逃犯总数居全国第一,总量占全国18%的情况下,如何做到总体到案数和境内到案数居全国第一?
省公安厅副厅长林伟雄:围绕“逃犯清零”工作目标,广东公安撒下“四张追逃大网”,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第一张是“全警动员网”。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逐级签订责任状,逐一明确抓捕责任人。针对追逃工作力度不大、进度不快,以及追捕A级通缉犯“新招”“硬招”不多、到案率不高的地市,省公安厅还开展专门约谈,激励迎头赶上。
第二张是“智慧追逃网”。充分总结“铁网”系列追逃行动经验做法,灵活运用全省智慧新警务建设成果实现精准缉捕。创新警企合作追逃作战模式,进行滚动排查,挖掘追逃线索,迅速落地查证。强化整体作战,确保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同步发力,成功促使深圳、湛江等多名境外目标逃犯顺利到案。
第三张是“宣传发动网”。对重点涉黑恶目标逃犯进行公开悬赏,同时积极开展教育劝投与同案犯劝投工作。
第四张是“安全抓捕网”。一方面组织追捕小组赴浙江、江苏、湖南等省迅速掀起追捕高潮,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稳妥推进追逃行动,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案例
为非法采砂开方便门 “保护伞”被判11年
发布会现场通报了一起我省涉黑恶“保护伞”典型案例。该案由韶关曲江法院、韶关中院审理。法院查明,2001年至2012年,李耀斌利用担任清远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便利,先后收取陈志辉、林镜泉等人贿赂人民币199万元、港币40万元,为陈志辉等人超范围、超时间非法开采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河砂大开方便之门。李耀斌多次通风报信,帮助陈志辉等人逃避上级部门执行查处和打压其他非法采砂人员,形成对当地河砂开采非法控制,导致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严重破坏清远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耀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扫一扫分享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