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这里走来》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编写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2021-06-12 字体:大 | 中 | 小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政权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高度重视依法治国。不管是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抗日民主政府,还是解放区的人民政府,都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条例法令,充分运用法律法令保护巩固政权、维护人民权益,运用法律法令惩戒地主恶霸、汉奸卖国贼,很好地践行了“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
在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时期,中央苏区制定和颁布的各类法律法令130多件,尤其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的文献,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建设史和法制建设史上具有独特地位,对巩固和发展苏维埃政权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同志专门强调指出,“应该把苏维埃法令政策的彻底与忠实的执行移在全部苏维埃人员的肩上去,应该把违反苏维埃法令政策的行为首先是苏维埃人员自己的违反放在严厉责罚的地位。”历史地看,毛泽东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是我们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的最初形态。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依法治区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先后成立有边区地方法规起草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法令审查委员会,累计制定上千件法律法规,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先后颁布3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法,即1939年4月《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1941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和1946年4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后来边区参议会还组成专门班子起草了《边区自治宪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了5次,只是因全面内战爆发被迫中断。以3部根本法为统领,制定上千件法律法规,涵盖行政类、刑事类、民商类、诉讼类等领域。坚持用法律调节各阶级各阶层利益关系、管理社会事务,边区呈现社会稳定、政通人和、繁荣发展的景象。建立了边区高等法院和县法院,法院院长由同级参议会选举产生,同时还设立巡回法庭,进行实地判案,形成了到今天仍然备受推崇的“马锡五审判模式”。同时,坚决实施反腐倡廉,颁布并严格执行惩治贪污条例,建立“三三制”参议会监督、审计处监督、人民监督等监督机制。
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过程中,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选举办法的决定》,文件在强调召开会议的同时,专门强调了要制定“选举办法”,而在内容之中,还同时要求制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法”,即制定华北统一的民主联合政府的组织法;同时,要求在选举华北政府委员会及政府主席、副主席之后,来决定华北政府的施政方针。这些都是依法治国的充分表现。此外,建立华北人民政府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合并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边区政权,由于两个边区政权都是由各自的参议会选举产生,合并在一起的方式,从今天看来,更是依法治国的充分体现:党中央要求,召开两区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确认两区政府的合并。因此,1948年6月,两边区驻会参议员举行联席会议,听取了两区合并及成立华北人民政府的说明,并作出决议。这一充满法治智慧的形式,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可圈可点的。当前,在一些乡镇合并、区县合并中,仍然从其中汲取智慧。
实践启示我们,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既是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任务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历史探索中一直存在的内在自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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