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plus 2021-06-08 字体:大 | 中 | 小
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近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继续梳理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编纂发布了《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汇编》第四版。
这次编纂在汇编第三版基础上作了补充完善,更新了修改后的刑法、行政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增加了新制定的反餐饮浪费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89部,删减了已废止失效的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或原文件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发的文件所涵盖的规范性文件7部,合共收录189部,形成汇编第四版,发布于广东人大网,以更好推动社会各界全面掌握、有效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防控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去年疫情发生后,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编纂了《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汇编》第一版、第二版和第三版,先后于2020年1月31日和2月17日、4月13日在广东人大网疫情防控专栏发布。
扫一扫分享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