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这里走来》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编写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2021-04-30 字体:大 | 中 | 小
毛泽东同志是我们党最早根据中国国情探索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卓越领导人。早在秋收起义前,他就提出起义不应再用国民党的名义,而必须用共产党的名义来号召,并应竭力宣传和建设工农政权。毛泽东同志在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和两次“全苏大会”所作报告,以及《今年的选举》《乡苏怎样工作》《才溪乡调查》《长冈乡调查》等光辉著作中,就国家政权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理论阐述,有力指导了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和运转,也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重要遵循。
1.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是民众自己的政权”等人民当家作主的理论。
毛泽东同志关于“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他是民众自己的政权”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我们党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理论的最初萌芽。我们党领导开展苏维埃运动的初心,就是武装夺取政权,带领人民翻身做主,掌握自己的命运。在领导农民运动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响亮喊出“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后,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苏维埃政权在政治上具有“打击反革命”和“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两方面的根本职能,苏维埃不能够一刻离开民众,“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为了巩固工农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苏维埃的民主精神还见之于其行政区域的划分”“把从省至乡各级苏维埃的管辖境界都改小了”“使苏维埃密切接近于民众,使苏维埃因管辖地方不大得以周知民众的要求,使民众的意见迅速反映到苏维埃来,迅速得到讨论与解决”。
他强调,苏维埃政权在保障人民权利的同时,必须对敌人专政,“设置各种法律管理他们,半点政治自由都不给”。“为了从现时资产阶级性的工农民主专政,准备转变到将来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去,苏维埃必须施行各种必要的基本的政策,这就是苏维埃一切政策的出发点。”这些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思想,有力指导了苏维埃工作,巩固了苏维埃政权,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得到了继承和发扬。
2.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应该把苏维埃法令政策的彻底与忠实的执行移在全部苏维埃人员的肩上去”等重要论述是关于法治理论的最初论述。
毛泽东同志关于“应该把苏维埃法令政策的彻底与忠实的执行移在全部苏维埃人员的肩上去”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我们党关于依法治国理论的最初形态。随着“一苏大会”召开和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如何让新生的红色政权鲜明区别于国民党的独裁统治,成为“历史上任何国家形式所不能比拟的”民主法治政权,是毛泽东同志经常思考的问题。
为此,他经常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群众创造的经验,并将其中带有普遍意义的典型做法制度化、法律化,亲自起草和领导制定了一系列苏维埃法律政策,要求所有苏维埃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开展工作,工农群众必须依法开展生产生活。毛泽东同志指出“应该把苏维埃法令政策的彻底与忠实的执行移在全部苏维埃人员的肩上去,应该把违反苏维埃法令政策的行为首先是苏维埃人员自己的违反放在严厉责罚的地位”。毛泽东同志对于国民党腐败无能的政治生态有着洞若观火般的深刻观察,对依法惩治腐败进行了深入思考,并将其思想成果融入《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怎样检举贪污浪费行为》《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惩治贪腐行为,特别是依法公审并枪毙贪污腐败分子谢步陞等,有力遏制了腐化风气,极大推动了苏区干部作风建设和苏区反腐败斗争的开展。毛泽东同志苏区时期的法制思想,为我们党依法执政探索了理论方向,有力指导了法治实践。
3.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等重要论述是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最初理论阐述。
毛泽东同志关于“苏维埃政府下每个革命的人民,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我们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最初理论阐述。1928年11月,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民主集中主义,在政府工作中也用得不习惯”2,因而提出要扫除少数人的独裁专断恶习,反对图省事怕麻烦的思想,逐步建立起名副其实的区、乡代表会议制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苏维埃临时组织法》等法律都规定了民主集中制内容。
毛泽东同志十分注重增强“民主”的广泛性,强调苏维埃政权对于自己的阶级“表现出来的只是最宽泛的民主主义”。在1933年8月9日发布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选举运动的训令中,毛泽东同志指出:“这次选举是从乡苏市苏,一直到中央执行委员会,完全实行改选。这是一个伟大的工作,是工农劳苦群众自己参加政权、巩固政权的伟大的运动。”“要使这次选举密切地与当前中心政治任务联系起来,要从选举中来健全各级苏维埃的组织与工作。”“苏维埃政府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政府,这是目前阶段上革命政权的基本原则。”在具体选举过程中,训令指出:“使选民尽量发表意见,使革命的民主精神充分表现出来。绝对禁止用强迫命令方式去通过代表名单。”“除了政治表现是选举最主要的标准外,工作能力方面,亦应予以相当的注意。过去有些地方只看成分,不看能力,把能力过于薄弱分子引进政府,仍然是不妥当的。”
同时,毛泽东同志也非常注重发挥“集中”的决策效率,他在《乡苏怎样工作》一文中写道:主席自然是主持全乡工作,出席上级召集的会议,处理日常事务。主席还应与别人分工,副主席常驻的要帮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这些都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在“二苏大会”上,代表们对毛泽东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讨论情况,毛泽东同志专门作了《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报告的结论》,这是民主集中制在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的生动实践。
4.毛泽东同志提出了苏维埃取得的胜利“依靠了中国共产党政治路线的正确”等重要论述是我们党政权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
毛泽东同志关于苏维埃取得的胜利“依靠了中国共产党政治路线的正确”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体现了我们党政权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大革命失败中国共产党处于危急时刻,是毛泽东等同志在党内最早提出要“打出共产党的旗子”,他这一鲜明主张,不仅体现在政治军事斗争上,同时也反映在政权建设和经济工作中。早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党的正确领导是红色政权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一个要紧的条件”。毛泽东同志主张严格划分党与苏维埃政权的职能和工作关系,强调“党要执行领导政府的任务”。在“一苏大会”召开前,毛泽东同志又强调要严格按照党组织事先讨论通过的方案,确定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内容和议程,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选举活动。在“二苏大会”上,毛泽东同志指出,苏维埃取得的胜利,“依靠了中国共产党政治路线的正确”,“党与苏维埃的正确领导,红军的坚强与扩大,苏区与白区广大工农群众的斗争积极性,这一切都是我们战胜敌人的基础”。毛泽东同志还特别重视加强党对基层苏维埃政权建设的领导。漳州战役期间,他亲自指导闽南地方党组织通过召开工农和各界代表会议,在漳州成立临时政权机关——闽南工农革命委员会,并旗帜鲜明地指出“各级党支部彻底转变工作方式,在苏区党支部的政治路线与方针政策下,才能真正成为党与群众联系的主要渠道,坚决反对党支部不管或忽视人民群众工作,或者将苏区党支部看成简单的教育机关。”这些理论阐述和探索实践,有力加强了党对苏维埃政权建设的领导,并始终贯穿于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权探索中,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历史雄辩地证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没有简单机械地模仿苏联的苏维埃模式,而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开辟了一条把苏维埃制度中国化、本土化的伟大实践之路,在此期间形成的关于中国苏维埃政权建设的一整套政策主张、理论成果和思想体系,孕育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论萌芽,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光芒,推动中国苏维埃运动不断前进,直到今天仍然滋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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